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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13日出台首个《长江三峡国内旅游合同》
发布日期:2007/12/14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数:1058次

    长江三峡游持续升温,但自开放以来一直没有一份正式规范的合同,旅行社欺客、宰客现象十分严重。为规范三峡游旅游市场,重庆市13日出台了《长江三峡国内旅游合同》。

  重庆市旅游局局长助理王定国表示,今年1月—10月,重庆境内沿江7个区县共接待游客数量达到近1000万人次,三峡游持续升温。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旅游市场十分混乱,旅行社的合同五花八门,游客对旅行社、游船及其他经营单位欺客、宰客的投诉不断。

  王定国说,三峡游自开放以来一直没有一份正式、规范的合同,这导致旅行社、游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不清楚。为此,重庆市出台了《长江三峡国内旅游合同》,该合同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旅行社要在显眼位置张贴,引导游客使用该文本。市旅游局、市执法大队还将对该合同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该合同对旅行社和游客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做了规定。该合同规定,各旅行社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为游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而且必须向游客提供旅游费用发票。随意将游客转到其他旅行社出团,游客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除了要全额退回已收费用外,还需向游客支付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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