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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严禁超量带钱 违规将受处理
发布日期:2006/10/1 来源:人民网 点击次数:469次

针对一些企业和个人超额携带外币进出境现象增多的情况,昨日沈阳海关提醒广大市民,“十一”黄金周将至,市民出境游要遵守有关货币携带数量规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沈阳市民违规超量携带货币出境的案件呈增多趋势。
 

  据沈阳桃仙机场海关办事处风险处宋宇萍副科长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进出境每人每次携带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外币现钞出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而据沈阳海关统计,仅从7月18日至9月20日,机场办事处已查获旅客超量携带货币案件17起,案值达400万元人民币。


  8月16日,机场办事处查获一名中国籍导游携带人民币8万元,该名旅客称由于对海关相关规定不了解,将整个旅行团的费用带在了自己身上。当日,机场办事处又从一名旅客身上查获5万美元,经调查为同行5人的境外商务考察费。9月7日,机场办事处又在一名旅客身上查获6万美元,经了解为该旅客留学的学费。


  海关方面表示,对旅客携带超出限额的货币进出境不如实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如果存在走私行为,钱款将作没收处理,如果不是走私的违规行为,将予以警告或处以钱款2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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