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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出通知:防范恶劣天气影响 做好元旦旅游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07/12/28 来源: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 点击次数:1132次

    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出通知,就各地旅游部门在元旦期间防范恶劣天气影响,做好元旦旅游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中说,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2007年12月26日—2008年1月3日,今年入冬以来最强的冷空气将自西向东影响我国大部地区。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将有中到大雪,其中内蒙古东南部、辽宁、吉林以及黑龙江南部和东部的部分地区将有暴雪。淮河以北地区气温将下降8—10℃,淮河以南地区气温将下降5—8℃。我国东部地区以及新疆北部、西北地区东部将有5—7级北风,同时东部海区将持续8—10级大风。在冷空气到达之前,我国东部地区以及四川盆地、重庆、贵州等地近期出现的雾或霾天气仍将持续。此次冷空气的特点是势力较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避免因恶劣天气引发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一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关于开展旅游部门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准备工作自查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07]181号)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旅游接待单位做好本部门应对恶劣天气气候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对滑雪、海上、自驾车旅游加强督察,确保各项相关防范措施到位。二是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与气象、公安、铁道、交通、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做好旅游预警和提示信息的发布。三是要在元旦期间做好值班职守,及时掌握假日旅游市场动态,保持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并立即依程序上报,不得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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