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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游客春节参团旅游要看清合同小心消费陷阱
发布日期:2007/12/29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385次
    “元旦”即将来临,又到了旅游旺季,一些市民开始筹划出行游玩项目,每年同期,旅游方面的投诉比平时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为此,鞍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出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购物,出行安全,避免掉入一些不良旅行社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中,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方面:
  
  1.出行前,首先查看旅行社是否代消费者签订了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以防出现风险后没有保障。建议消费者要增强保险意识,注重购买意外保险,万一出现意外时,可以减少损失。
  
  2.选择自驾游的消费者出行前检查、保养好车辆,注意行车安全;避免疲劳驾车,更不能酒后驾车。
  
  3.选择自助游的消费者,乘坐长途汽车到达目的地后,如果是深夜、凌晨,应该先在车上休息,等天亮时再出行,防止不安全情况发生。
  
  4.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以防发生消费者人身安全损害。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向消费者协会、旅游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财物安全方面:
  
  1.选择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旅行社,同时,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必要时应查看相关资质。
  
  2.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其真实意思;不要轻信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一味考虑价格因素,以防掉入不良旅行社的“低价陷阱”;
  
  3.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避免上当受骗。购物后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4.入住酒店、宾馆时,最好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交服务台保管并索要保管凭证;休息前应检查门窗防盗扣是否关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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