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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赴越南胡志明市事先接种疫苗
发布日期:2006/10/13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995次

  外交部10日发布消息,提醒前往越南胡志明市的中国公民要事先接种疫苗,准备好常用药品,同时要携带外汇,因为人民币在当地不能流通。

    胡志明市位于越南南部,是越南的最大城市和经贸中心,近年来前往胡志明市及周边省市从事商贸、旅游、务工等的中国公民越来越多。

    由于越南天气炎热,利于虫类繁衍和疾病传播,是登革热、禽流感高发区,而且胡志明市当地居民饮食喜好辛辣、烧烤,蔬菜多生食,不适应者容易患肠胃疾病,因此前往胡志明市前应进行必要的疫苗接种,并备好适量的消炎解暑、预防蚊虫叮咬和止泻的药品。

    由于胡志明市远离中越边境,人民币不能流通,所以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应携带外汇或外汇信用卡。当地物价与中国大、中城市基本接近。

    与此同时,外交部还提醒前往当地的中国公民注意其他一些事项。首先要办妥签证。越南驻华使馆及驻广州、南宁、昆明、香港总领事馆均可签发签证。中国公民可本人前往使领馆办理,也可委托旅游公司代办。

    其次要注意入、出境申报。根据越南海关规定,入、出境时如携带现金7000美元(15兆越南盾或其他等值货币)、300克以上黄金等必须申报,否则超出部分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

    此外,要妥善保管入境单和护照,注意交通安全和个人财物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备好夏季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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