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服务质量、导致游客合法权益受损的导游、领队将被公开通报,旅游主管部门将责令被通报的导游和领队限期整改。市旅游委今天透露,从2008年起,旅游主管部门将狠抓导游、领队的服务质量,确保游客舒心出游,享受周到的旅游服务,昨天,两名导游、一名领队被通报,整改通知今天已送达被通报人员手中。 首次被通报的导游和领队是: 导游证号:D-3100-211008。被通报原因:该导游弃游客于不顾,造成游客发生人身意外事故; 导游证号:D-3100-208455。被通报原因:该导游索要回扣,对游客态度生硬; 领队证号:沪-002994。被通报原因:该领队服务态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