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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调整旅游车计费方式 超额将按公里收钱
发布日期:2008/1/15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数:899次

    冬季是海南旅游旺季,红火的旅游市场与低劣的交通服务形成反差。日前,海南省旅游汽车协会、海口旅行社协会达成一致,将实施超过额定公里数按公里计费的办法,并通过一系列措施以缓解当前的矛盾。

    海南旅游汽车滚动发班已经实施了两年多时间,旅行社调车困难、车型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当前海南旅游处于观光向休闲度假过渡阶段,客源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对中小型高档豪华旅游车需求量大增。但目前的现状是经常出现10多个游客却用30多座的大旅游车,加大了旅行社的经营成本。

    旅游车司机素质低,也是令旅行社、导游头痛不已的现象。例如旅游车司机与游客发生口角,部分司机穿拖鞋开车,未经允许私自带人插入团队等情况。而旅行社反映最多的问题是旅游车司机索要小费。根据目前的旅游车租用规则,租车按天付费,一天行驶250公里,一旦超出这个数字,旅游车成本加大。根据测算,一个三天的旅游团全程在850公里至900公里,超出额定公里数100公里至200公里,这样的情况下,司机就从小费上补齐,但此种做法经常引发导游与司机、游客与司机的矛盾。

    经协商,海南省旅游汽车协会、海口旅行社协会最终达成共识,租用旅游车将采取“包天+超出额定公里数付费”的办法,即一旦旅游车一天行驶超过额定公里数,将按照公里付费,但付费标准、收费主体等问题还要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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