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严守政府指导价 违规将处罚
发布日期:2008/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次数:1006次

    据中国交通部网站消息,中国交通部新闻发言人、体改法规司司长何建中介绍称,今年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遵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发文的规定,协调当地物价部门,经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公路客运票价政府指导价,并将向社会公布指导价。

  今年春运将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交通部对旅客运输的安全管理、运力调配、运输组织、市场维护、优质服务等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公路水路春运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据预测,春运期间公路客运量将达21.5亿人次,同比增长5%左右;水路客运量将达2950万人次,同比增长3%左右。

  针对春运票价问题,何建中强调,今年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遵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发文的规定,协调当地物价部门,经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政府指导价,并将向社会公布指导价。据介绍,截至1月14日,已有29个省、市、区物价部门和政府部门确定了当地公路客运的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确定后要在汽车站、售票窗口等地向社会公布,同时在交通部政府网站、《中国交通报》上公示,让出行的人都了解政府指导价。交通部将监督各地对政府指导价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不仅要曝光,还要依据国务院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何建中表示,相信这些措施能够保障春运期间公路运输价格稳定。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