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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公安部24日发布提示:春节期间严防五类犯罪活动
发布日期:2008/1/24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060次

    春节将至,消费市场趋旺,人员流动频繁,不法分子乘机从事非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公安部网站今日发布提示,提醒公众节日期间严防五类犯罪活动:

  一是合同诈骗。春节期间,以生活消费品为重点,厂家、商家之间的经济交往较平时活跃,紧销商品、名优产品抢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订金或货款后逃匿。

  二是使用假币。春节期间也是使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

  三是生产、销售假冒名烟名酒。节日期间烟酒类产品需求巨大,不法分子借机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

  四是汽车租赁诈骗。春节期间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汽车租赁行业,以各种手段诈骗车辆变卖牟利。

  五是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火车票。春节期间火车票供应紧张,不法分子趁机大肆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票牟利,严重扰乱春运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例如重庆市近日发生的一起“火车套票”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将去程真票和回程假票混合后以较合理价格兜售,利用真票把被害人送上火车后再索要“套票”款,这种骗术隐蔽性和迷惑性极强,被害人容易上当受骗。

  公安机关还提醒:节日期间购买烟酒消费品、车票等应通过正规渠道,并注意识别真伪,以防受骗;汽车租赁行业、各商场和工商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谨防假币和合同诈骗类犯罪发生,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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