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州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做好2008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省假日办要求,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接待单位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一是抓好旅游交通安全。要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客流疏导,严查非法运营和超速超载超时运营,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要严肃查处“病”车上路、超载运输和疲劳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对于容易发生旅游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及时清除路面障碍;旅行社租用车辆要严格把关,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二是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三是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种公共突发事件、旅游交通、宾馆酒店、重大设备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和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要以旅游设施设备、民俗文化和休闲渡假等活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组织公安、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各旅游场所和接待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危害游客人身安全德的事故;更加重视出境旅游、自驾车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
为了进一步优化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环境,各地要开展联系执法,加大综合治理旅游市场力度。要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禁哄抬物价,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机场、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继续贯彻落实省旅游局发布的1、2、4、5号公告,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提高旅行社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要抓好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单位和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上岗不戴证、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旅游文明服务。认真做好投资处理,坚持24小时受理投诉,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加强配合和协调,强化公共信息服务和新闻宣传,不断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各项准备工作于1月3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日前,省假日办组织的3个联合执法组已经分赴大理、丽江、普洱、西双版纳、曲靖等旅游热点地区和自驾车旅游重点地区,开展黄金周接待准备情况和旅游安全、市场规范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