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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消费提示:旅游维权应注意啥?
发布日期:2008/1/27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487次

    出游报名应注意啥

    旅客报名时,可以要求旅行社出示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报名出国游,应当要求旅行社提供经旅游部门批准的证书。一般来说,旅行社的报价有两种:一种是全包价,即包括交通、住宿、餐饮、门票等;另一种是小包价,即只包一部分费用或在某一段行程中的费用。

    消费者要把旅游公司的各种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并写入旅游合同。在境外购物时,消费者应注意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择优购买并保存好商品保证书及发票。此外,根据有关规定,旅行社目前购买的是“旅游责任险”,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如果在境外旅游过程中与旅游公司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冷静处理,先随旅游团出入境,避免发生非法滞留;同时,应保留所有相关的消费凭证,以便回国后投诉维权。

    查看本市旅行社名录,市民可登陆“苏州旅游政务网”(www.visitsz.com)内“行业管理动态”栏目查询。市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为65223377。

    市区的旅游咨询中心分别为:十全街咨询中心,地址为十全街495号,电话65203131;凤凰街咨询中心,地址为定慧寺巷139号,电话65233131;山塘街咨询中心,地址为山塘街65号,电话65333131;东北街咨询中心,地址在东北街221号,电话67531318;集散中心咨询点,地址为西汇路29号,电话67773131。

    退团违约费用怎么算

    去年2月9日,一个三口之家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出境游,但由于家庭原因无法成行。消费者提出退团要求后,旅行社要求扣500元/人的费用;消费者认为十分不合理,于是向市旅游部门咨询。

    “提示”中指出,根据上述情况,由于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成行,所以需承担5%至10%%的违约金。另外,旅行社方面已经造成的损失(例如签证、护照、订票等已发生的费用)需要消费者按实承担,而旅行社必须提供造成相应损失的依据。具体情况,消费者还可以拨打市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咨询。

    旅游服务缩水咋维权

    有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在合同中也承诺了交通工具的具体类型,但旅游时却发现实际交通工具比合同中承诺的差。碰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解决?能得到赔偿吗?“提示”中答复,原则上消费者可以得到赔偿,具体情况可拨打市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咨询。

    而有消费者去海南旅游前,旅行社在合同中说好应该住三星级宾馆标准房,可到当地后却发现住的是二星级宾馆。消费者又能索赔多少?“提示”中指出,消费者可得到原先预订的三星级宾馆和实际住的宾馆的差额,以及规定的赔偿金。

    旅游丢了行李找谁赔

    “提示”中指出,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能否索赔,需要看行李物品丢失的原因究竟是在游客本身,还是旅行社的失职所造成的。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建议,游客可以和旅行社按照先前订立的合同协商解决;如果还有争议,仍可致电市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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