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4月1日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共同发布“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
发布日期:2008/4/1 来源:国家旅游局 点击次数:725次

(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共同在北京发布了50条“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

(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共同在北京发布了50条“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

(部分北京市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单位代表共同发布“迎奥运盛会,树旅游形象,展青年风采”倡仪书)

(部分北京市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单位代表共同发布“迎奥运盛会,树旅游形象,展青年风采”倡仪书)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4月1日,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共同在北京发布了50条“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会上,部分北京市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单位代表共同发布“迎奥运盛会,树旅游形象,展青年风采”倡仪书。

  由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共同组织的“征集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活动,于2007年9月27日在中国旅游网、中国文明网和人民网三家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截至2007年10月15日,共收到信件、邮件528封,“文明旅游提示用语”1765条。

  经过初评、复评,选出了50条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

  此次公布“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用语”,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落实,在中国奥运旅游年兴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高潮,为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