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质监公告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质监公告
   
旅游质监警示公告2006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06/12/26 来源: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点击次数:1232次

 


 

2006年第2号


 

 


 

夏季旅游旺季到来,市民出游热情日渐高涨,外地来烟游客逐渐增多,因游客体力透支、水土不服、食用不洁食物等各种原因引发的旅游腹泻也时有发生。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此警示:


 

游客出游时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旅途中要静动结合多休息以保存体力,给自己适时补充清洁卫生的饮用水,进餐时尽量不要采用海鲜加啤酒的吃法。行车途中和晚上休息时,要适当使用空调,以防感冒引发腹泻。


 

各旅行社在安排团队游览行程时,应与组团社、游客做好沟通,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及时间,提醒游客注意饮食安全,尽量不要自己到路边小食摊采食。要安排游客到餐饮卫生达标、管理规范的饭店(餐馆)就餐。导游员应向游客讲解夏季旅游的防病常识,并携带防治腹泻、及其他常用药物。


 

各旅游饭店、旅游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大食品卫生的防范力度,对员工身体、工作场所、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器具消毒等各个生产环节要进行严格的管理、检查与控制。接待团体就餐时,每桌应提供大蒜。


 

如有发生游客集体或多人腹泻事件,相关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烟台市旅游紧急救援中心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立即上报各主管部门,以查明原因和责任;同时要及时组织对病员的救治,加强与各方的协调沟通,妥善进行处理。任何单位不得推委责任、知情不报、置之不理、人为扩大矛盾;也不得无原则地寻求私了,延误解决问题时机。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