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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济南市旅游监察大队关于“五一”黄金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6/6/13 来源:济南市旅游监察大队 点击次数:1499次

    一年一度的“五一”黄金周临近,像往年一样许多市民利用黄金周假期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为了让准备出游的市民“明明白白的消费”,结合近几年黄金周发生的旅游投诉。济南市旅游监察大队,向出游者发布“五一”黄金周旅游警示。  

一、认真阅读合同、详细了解报价所含内容、慎误价格误区      

    俗话说得好,一份价格一分货,出游选择旅行社千万不要以价格为标准,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了解实质内容,及报价所含项目,如;住宿、交通、餐饮、景点大门票含几处、自费项目及购物等情况,货比三家后选定你认可的旅行社。   二、慎选旅行社,详讯资质情况    在黄金周期间准备出国旅游的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详讯该社的资质情况,是否有出境旅游的资质权,如果没有出境资质权千万不要相信旅行社的任何解说,不然在境外发生问题维权就难以进行,切记。    

三、理智消费、勿贪一时便宜  

    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或在其它非定点商店,一定理智消费千万不要轻易听取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或打折,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是真货,以质论价勿贪一时便宜上当受骗。   

四、索要发票、依法维权          

    签定旅游合同、交付旅游款、及在旅游过程中所购买的商品一定索要正式发票,并妥善保存好,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据进行依法维权。    

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在旅游途中发生权益受到侵害,如、住宿、交通、餐饮、强迫购物、欺诈消费等,应及时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回到本地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但不可提出不合理要求,以拒绝继续旅游行程而要挟旅行社,维权要合法。      

济南市旅游投诉电话       0531-879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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