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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日起开始受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关签注申请
发布日期:2008/7/14 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次数:851次

    今天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始受理普通市民赴台团队旅游《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关签注申请。

    记者在现场看到,上午9时前来递交赴台旅游申请的市民就将近200人,排起长队。警方预测,今天全天将会有700余人来此办通行证。出入境管理处开辟了专门的受理柜台和直通通道,集中受理组团社办证申请
。市民只需领表、照相、填表后就可直接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警方为保证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工作顺利进行,特为近几批赴台旅游团队“加急”办理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便民措施。一位警官告诉记者,这次加紧办理的通行证,申请人在3天内就能够拿到办理好的证件,而按照正常程序应该为10个工作日。

    目前全市只有位于小街桥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能够受理赴台申请,自7月21日后,本市18个分县局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将正式开始受理北京市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相关链接

    赴台旅游程序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程序为:先向组团社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妥《通行证》、签注后,由组团社通过台湾接待社办理“入台许可”。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批准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往返台湾的旅游签注,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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