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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开始接受居民赴台旅游申请
发布日期:2008/7/16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数:684次

    重庆市公安局日前正式接受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申请,并为首批76人办理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和签注手续。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吴小沛表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手续严格,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和相应的签注(签注字头为“L”)。重庆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旅游团社报名,再向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为方便市民赴台游,重庆市公安局将原有一次赴台旅游签注期限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时间,并增加了有效期为一年的多次有效旅游签注(发放给旅游团领队)。警方受理居民申请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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