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旅游质监所发布了2008年第3号旅游质监公告,通报广东好普多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和烟台海韵旅行社有限公司。
广东好普多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以“烟台好普公司”的名义非法进行旅游广告宣传,自行租用车辆、联系景区点,招徕购买其产品的中老年顾客及市民参加其组织的烟台周边地区“一日游”旅游活动。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处以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烟台海韵旅行社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不当,其聘用业务人员多次进行超范围出境旅游业务宣传,招徕出境旅游游客,委托外地旅行社安排游客赴境外旅游。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并记入旅行社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