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
登陆
首页
|
天气
|
博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帮助中心
诚信排行
质监论坛
行者论坛
旅游商城
实用工具
免费注册
会员登录
会员助手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时段
2日内
7日内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资讯类别
行业新闻
质监公告
展会信息
网站公告
行业新闻
今年9月1日起个人游不可由港入澳
发布日期:2008/8/5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次数:712次
7月28日,内地居民以个人身份赴港澳旅游政策正式实施5周年。按最新规定,个人赴港、澳签注不能同时申请办理,从今年9月起仅持有赴港签注而无澳门签注的,不再允许由香港入澳,这意味着个人赴港澳游将正式“分家”。随着“个人游”届满五周年,2003年申办的《往来港澳通行证》5年有效期亦将期满。居民在通行证有效期截止日之前3个月零20天之内,将不能再次申请签注。因为按规定,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同时要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而港澳签注最短是3个月有效,因此广东2003年首批办理个人游证件的居民开始要重新申办新的通行证。从今年6月27日起实行广东居民个人赴香港、澳门旅游按目的地分别选择不同申请表格填写。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赴香港、澳门个人游签注,只可选择提交其中一份申请,待领取该申请的签注后,方可提交另一份申请。 广东省出入境部门人士特别提示,如果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内有有效的香港(澳门)签注,申请人不能重复提交与该签注前往地相同申请。而从今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香港签注而无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不再允许由香港进入澳门。
【
关闭
】
关于联盟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
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
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