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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外交部提醒:拟赴往尼泊尔旅游的中国公民安全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08/8/7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355次

    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的消息,外交部领事司和驻尼泊尔使馆日前提醒拟赴尼中国游客来尼前通过媒体了解尼政局变化、社会治安等情况,注意安全。

  前往尼泊尔旅游的中国公民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一、注意交通安全。每年10月前是尼泊尔雨季,易发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同时也是交通事故多发期,乘车长途旅行前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如遇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就近避雨避险。谨慎选择交通工具。到首都加德满都以外的较远地区游玩,建议搭乘飞机。如搭乘汽车,应注意车况,提醒司机控制车速、不要酒后驾车。不租用非正规经营出租车。二、避免独自进行漂流、游泳等户外项目。博克拉地区的湖泊,如费瓦湖(Fewa Lake)等地质结构复杂,湖底多溶洞、暗河、水草、淤泥、漩涡,如无必要救生装备,切勿下水游泳。三、注意卫生,防止疾病。尼水质较差,建议饮用瓶装水。随身携带治疗腹泻、中暑、感冒发烧等常用药,防止蚊虫叮咬。四、妥善保管护照和财物。护照、现金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切勿放在托运行李或宾馆内。护照上请填写好应急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信息,随身携带护照主页、尼签证的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提醒中同时说,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尼泊尔旅游警察(电话:4247041)、尼泊尔旅游委员会(24小时应急电话:4225709,官方网站:Www.welcomenepal.com)、中国驻尼泊尔使馆(紧急联系电话: 00977-9851071666,9851036990,9851046472,1-4438260(传真))。来尼中国游客可将姓名、护照号码、籍贯、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使馆备案,使馆电子邮件:chinesevisa@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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