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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天津旅游执法大队发布08奥运、暑期旅游行车质量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08/8/8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277次

    为了保证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近日发布了“2008年奥运、暑期期间旅游行车质量安全提示”,要求驾驶员坚持文明行车,坚持运营质量,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位司乘人员。

    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对旅游行车质量的安全提示指出,迎奥运,保安全,旅游经营单位首先在奥运及暑期要坚持“六证”(营运证、客运证、治安证、上岗证、驾驶证、行驶证)齐全,跨省营运时携带“省际旅游”证。

    另外,旅游经营单位自有车辆和外租车辆必须坚持“三检制度”,杜绝车辆带病行驶,确保灯光、制动、转向系统的安全可靠。

    为坚持运营质量,旅游经营单位要坚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位司乘人员。司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旅游汽车服务质量》与《旅游汽车设施与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强化安全意识。

    旅游执法大队要求驾驶员坚持文明行车,礼貌待客,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还必须配备有上岗证的副驾驶员,并保证驾驶员一次驾驶不超过3小时,24小时之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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