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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协会召开“旅游行业诚信单位”颁证授牌大会
发布日期:2008/8/19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点击次数:1002次

“旅游行业诚信单位”接受荣誉

“旅游行业诚信单位”接受荣誉

  8月15日下午,厦门市旅游协会在鑫安宾馆召开“旅游行业诚信单位”颁证授牌大会。协会副会长郑金龙对协会2008年上半年的工作作了总结,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马丁秘书长宣读了“厦门市旅游行业诚信单位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度旅游诚信单位复核通报,厦门市旅游局林世超代局长也到会做了重要讲话。
 
  由厦门市旅游协会、厦门消委会、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和厦门商报共同开展的推荐旅游业“诚信单位”活动已历时5年,“诚信单位、优秀诚信单位”每年复核一次,经领导小组复核后符合条件可继续给予挂牌;若不符合条件且经整改仍不能通过的则予以降级或摘牌。2007年度通过复核的会员企业107家,其中优秀诚信单位19家,晋升“优秀诚信单位”的会员企业8家,2008年度推荐“诚信单位”的会员企业18家,被撤销“诚信单位”的会员企业有7家。目前,我市旅游行业获得“诚信单位”、“优秀诚信单位”称号的旅游企业共有119家。今年又有5家企业新申请入会并获得通过。
 
  厦门市旅游局林世超代局长对旅游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认为协会在今年来开展的各项活动有声有色,协会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旅游行业诚信”活动开展以来,每年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其影响力在旅游行业中不断扩大,各主办单位和各分会也高度重视,为能持久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各分会的作用也进一步得到体现。“旅游行业诚信”活动已经成为厦门市旅游行业的品牌。
 
  林局长还对协会的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协会要继续围绕“维权、服务、自律和对外交流”宗旨,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真正体现协会对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林局长还强调要严格遵守“诚信单位”推荐标准,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让诚信活动体现到日常的工作中。要发挥组织协调工作,为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以及拉动第四季度的旅游经济多下功夫,为完成今年旅游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同时,还要关注两岸新的形势和新政策的出台,对市场变化做出敏锐的反应,引导企业顺应形势调整结构,为把厦门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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