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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四川省赴港澳游从9月1日起可先办证后参团
发布日期:2008/8/29 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次数:766次
    昨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宣布,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方便我省公民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从9月1日起,我省公民申请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出境证件,将取消出具旅游费用发票。“这意味着我省公民可以先办证,后参团,打破了以往必须先参团凭发票才能办证的历史。”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人只需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常住居民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外,不需提供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即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不再提交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同时,公安机关提醒以团队旅游事由(L签注)申请赴港澳地区的申请人,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妥了出境证件后,必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赴港澳旅游团队,方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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