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外办等九部门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根据部署,2007年1月1日以来特别是中央“两办规定”下发以后,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执行、经费使用等情况将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重点查处弄虚作假、不按报批规定的,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查处党政干部挤占、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的案件。对违反规定的出国(境)团组负责人、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部门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不制止、不查处,隐瞒不报,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省专项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025-8339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