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旅游投诉情况分析 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900件,受理有效投诉848件,结案847件,结案率为99.88%。为旅游者理赔37.38万元,其中企业资金赔付37.22万元,旅行社质量保金赔付0.16万元。投诉情况分析如下: 一、被投诉的对象 (一)按市场分类:国内旅游投诉为827件,占97.52%;出境旅游投诉为17件,占2%;入境旅游投诉为4件,占0.48%。 (二)按被投诉企业划分:投诉旅行社为499件,占投诉总数的58.84%;投诉饭店为135件,占15.92%;投诉景点175件,占20.63%;投诉交通为10件,占1.18%;投诉购物为8件,占0.95%;投诉餐饮为11件,占1.3%;其他投诉10件,占1.18%。 (三)按季度划分:第一季度65件,占全年的7.66%;第二季度345件,占全年的40.68%;第三季度277件,占全年的32.67%;第四季度161件,占全年的18.99%。 二、投诉特征 (一)投诉案件总量下降。2006年旅游投诉848件,较去年减少了84件,下降了9%。 (二)投诉者人数有所下降。在848件旅游投诉中,涉及投诉者2203人,万人投诉率为13.13 %,比去年下降1.98个百分点。 (三)对降低服务标准的投诉较为集中。因降低服务标准引起的投诉389件,占投诉总数的45.87%。 (四)首次出现出境游客被滞留或遣返问题。聊城游客赴日本,被日本有关部门遣返;济宁9家旅行社联合组织78名游客赴韩国,被滞留日照。 三、投诉原因 投诉旅行社主要是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用词模糊,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擅自缩短和减少合同约定的游程和景点,增加自费项目,以及延误变更合同行程。出境游游客资格审查不严,服务不细导致游客被滞留或遣返。投诉景区主要是门票信息提供不全面、价格优惠政策执行不一致,个别景区由于人多,使游客长时间等候等问题。投诉酒店主要是餐饮不达标,丢失财物、服务质量差、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投诉车辆主要是使用车辆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二○○七年一月十日 信息来自:山东省旅游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