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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陕西旅游局和省消协联合发布八提示:景点购物谨防虚高价格
发布日期:2008/9/28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176次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很多市民都做好了出门旅游的准备。昨天,省旅游局和省消协联合发出8条旅游提示,提醒即将出游的市民要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提示建议市民:出行前先确定出游方式,并谨慎选择旅行社。一旦选择了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黑社”,出了问题就很难维权。 如果是自助游,建议出行前对参观的景区、通往景区的公交旅游专线等有一个了解。          

  签订旅游合同盖章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各旅行社按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建议旅游者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出国旅行前要仔细检查出国证件和相关材料,部分国家还需健康证明及疫苗接种证明等。

  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在旅游景点或购物点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玉器等要慎重,谨防虚高价格或被骗。

  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客流高峰;在旅程中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时,可依照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交涉协商或向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整个旅途中勿忘环保,做个文明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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