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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乌鲁木齐试行“轻微无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11/2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数:827次

    在闹市区驾车,经常遇见两车轻微剐擦的交通事故,车主在路中争得面红耳赤,道路交通也因此“栓死”。乌鲁木齐公安交警部门发布通告称,从11月1日起,两车之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只要车能开,驾驶员的第一反应是先主动撤离事故现场再自行协商赔偿事宜,确保交通道路
的畅通。

    在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管理科科长伊力哈木·依不拉音说:“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就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外表碰凹、挂花、机件损坏等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于占芳介绍,11月1日起,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开始试行“轻微无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办法”,道路上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快速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处理。不能协商解决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共同标注交通事故现场图或是通过手机、相机照相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后快速撤离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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