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黄金周即将来临,旅游市场又将迎来一轮新的高潮。以旅游方式欢度春节长假,选择旅游线时要注意些什么,旅游途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旅游消费权益,市旅游委今天发布春节出游八大提示,并倡导游客在旅游中“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
提示1 文明出游
出游时争当可爱的上海人,努力塑造中国公民的良好国际形象,杜绝以下七大“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不喧哗吵闹,严格遵守文明旅游公约。旅游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在旅游过程中严禁参加黄、赌、毒活动,不要轻信当地的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某国某地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提示2 注意分辨广告
规范的旅游广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实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则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的名称,这些大多是资质不全的个人或机构所为,如果参加这类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游客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此外,也需留意诸如“豪华旅游”、“相当于三星四星标准”、“准三星四星”或“送保险”等模糊广告用语。
提示3 选择正规旅行社
参加旅行社组织旅游一般比旅游者自行出游具价格优势,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经过调查、核实属实的可按规定获得理赔。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业的“照”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国家旅游局或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上海全市共有33家国际旅行社及所属的营业部可经营出境游业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出境旅游。
提示4 签订旅游合同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旅行社安排旅游者旅游时,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交通工具的标准、餐饮的次数和标准等等。游客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并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提示5 注意用车安全
旅游者有权关注旅行社所使用的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通过车辆年检,是否本地车辆等,因为安全是旅游中的第一要素,也是一切的重中之重。
提示6 理性消费
旅游者除了明白消费,还需理性消费。旅游价格并非越低越好。报名签约时旅游者应明了团费价格的构成,自费旅游或购物项目的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示。
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游客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也应在合同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
提示7 依法维权
以往黄金周中,都曾发生过一些乘客因航班延误、火车晚点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采取过激行为,市旅游委希望游客在发生类似冲突事件时能与文明同行。
如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投诉时效为90天。
提示8 出游前做好功课
为了让游程更加精彩和顺利,市民在出游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这些目的地的气候、风俗、饮食和文化,要了解这些信息,既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向旅行社咨询,还可以购买相关杂志和书籍。
今天,市旅游委公布了春节旅游咨询和投诉热线:962020和64393615,全面接受市民和游客对行业的检查和监督,一旦举报情况核对无误,市旅游委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