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质监公告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质监公告
   
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度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8 来源: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点击次数:1326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支持旅行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国内外重大因素造成的经营困难,国家旅游局研究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简称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全额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因汶川大地震灾害等已经暂退到本次规定比例的不再核退。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鉴于我国地域和旅行社类别的差异性,旅行社暂退保证金的比例定为50%--70%,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本地域的退还比例。国家旅游局负责管理的旅行社保证金退还比例为70%。

  三、暂退给旅行社的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二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

  四、请各地接此通知后作出安排,要求在2009年1月底前暂退完毕。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