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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以品质为标准的旅行社评价体系率先在浙江实施
发布日期:2008/12/22 来源:浙江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910次

    浙江省旅行社服务品质将有等级制度了。12月17日,浙江省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全国首个以品质为标准的旅行社评价体系的地方标准------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与划分》正式实施。省旅游局副局长叶建国出席发布会并介绍该标准的有关情况,省旅行社协会会长陈岩以及相关旅行社负责人和新闻界人士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依据该标准,全省旅行社品质等级将被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行社的品质等级越高。各等级旅行社除分数达到要求外,应满足必备的基本条件。评分表分为基础指标、管理品质、硬件与科技品质、产品品质、营销品质、诚信品质、服务品质和经营业绩等8个一级子项目,共36个二级子项目,72个三级子项目,64个四级子项目,19个五级子项目和47个扩展项目。总分1000分,其中基础指标和基本指标总计740分,扩展指标总计260分。

    标准的实施是浙江省行业管理推动旅游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浙江省将以实施《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为契机,以在发展中提升旅行社品质,在提升中加快旅行社的发展思路建立新形势下旅游行业监管机制,着力塑造服务型政府背景下旅游行业管理体系。

    据介绍,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工作已在杭州市和宁波市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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