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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20日受权公告:12个省(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二批开放区域
发布日期:2009/1/20 来源: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 点击次数:1261次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20日受权公告,河北等12个省(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二批开放区域。
 
  公告称,2008年7月18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13个省(市)实施以来,旅游业务有序开展,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赴台旅游的实施,实现了两岸双向旅游往来,促进了两岸旅游业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公告说,最近,两岸客运包机航点已从5个增加到21个,这为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了极大便利,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扩大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鉴此,增加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共12个省(区)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二批开放区域,并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公告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开放区域扩大后,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还将进一步做好包括增加赴台旅游组团社在内的各项工作,保障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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