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被批准为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地区,吉林省居民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旅游签注。吉林省公安厅决定于3月20日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相关证件办理业务。
吉林省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组团社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的“入台许可”在办结《通行证》、签注后,由组团社通过台湾接待社办理。公安机关受理《通行证》、签注申请时,查验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即可,不需查验“入台许可”;对组团社以外旅行社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不予受理。
吉林省公安机关可为批准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对旅游团领队,可根据其需要,签发1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