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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台湾游”不得低价不良竞争
发布日期:2009/4/6 来源:山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点击次数:1259次

    针对目前国内一些省份爆出的“2999元台湾游”产品,4日省旅游质监所表示,要加强对台湾游组团社的监管,坚决打击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和“零负团费”现象,保证我省游客赴台旅游的品质。

  省旅游质监所表示,目前赴台旅游是一个特许的经营项目,任何未经批准的旅行社或个人不得非法从事赴台旅游活动,在赴台旅游经营过程中不得出现拼团、同行交接等违规行为。目前,我省开放的赴台游组团社仅有4家:山西商务国旅、大同国旅、太行国旅和皇城相府旅行社,若有其他机构违规经营台湾游,将受到严肃查处。

  在保障市场秩序方面,省旅游质监所将通过必要的执法手段和广告监管措施,加强对赴台旅游市场价格的监督和指导。赴台游组团社应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赴台旅游服务信息,不得做虚假宣传及广告;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赴台旅游市场秩序。

  赴台游组团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并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非合同约定的付费项目。

  而针对网上近来热炒的“到此一游”事件,省旅游质监所特别指出,赴台游组团社应制定赴台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出团前认真组织开好旅游团行前说明会,就应急预案及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风俗习惯、文明旅游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说明,行团过程中严禁发生黄、赌、毒及滞留不归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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