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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24日在兰州举办全国《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班
发布日期:2009/4/25 来源:中国旅游联盟网 点击次数:961次

全国《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班会场

(全国《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班会场)

  4月24日,国家旅游局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全国《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班,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做了重要讲话,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做重要讲话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做重要讲话)

  杜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此次国务院修订公布的《旅行社条例》,是贯彻落实改革开放和建设成熟完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方针,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总结30年来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经营服务、监督管理的经验,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对我国旅行社体系结构、经营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制度所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整改革,使得我国旅行社业的体制、机制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进一步走向成熟。

  杜江副局长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新条例、新细则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是要认真研读新细则、新条例的条文;二要通过学习交流,联系本地区、本单位、本职工作的实际,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宣传贯彻工作方针的基本方向;三是要通过深入广泛的交流、探讨,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工作意见、方案,科学和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策措施,将所在地区、城市、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抓起来,抓出成效。四是自身要持之以恒地坚持虚心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楷模、贯彻先锋、培训导师和法规专家。

  刘永富副省长在致辞中表示,国家旅游局将全国《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班放在甘肃,这对具有丰富旅游资源的甘肃更好地发展旅游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全国旅游业界对作为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的甘肃有了更深的了解,甘肃的旅游业在与全国的交流中也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另悉,甘肃省旅游局局长黄州会及班子成员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局的行业管理、法规、旅游质监、旅游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和甘肃省近百家旅行社老总参加了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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