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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在河南纠缠游客购物最高可罚1万元
发布日期:2007/4/3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1169次

   《河南省旅游条例》3月30日已经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纠缠游客购物最高可罚1万元。
    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行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和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如果合同约定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的场所、次数和停留时间。 

    《河南省旅游条例》规定,旅行社违规安排游客购物、纠缠胁迫游客购物、向游客索要小费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并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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