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公告(2009年11号)
依据《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经国家旅游局审核,现指定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上按提交申请时间排序)等11家银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设立合法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
特此公告
国家旅游局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