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莫贪图便宜入“黑社”
黄金周旅游出行一定要找有资质、信誉度高的旅行社。2006年,根据旅行社各项指标,石市旅游局首次评选出31家诚信旅行社,建议市民首选这些诚信旅行社。
目前,石市存在不少无证经营的“黑旅行社”、“黑办事处”和“黑导游”,他们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或打着“××旅行社”、“××旅行社驻石办事处”的名义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游客一旦贪图便宜跟随着“黑旅行社”出行,不仅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如果游客的权益受到侵害,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前几年,石市还曾发生过“黑办事处”骗走游客旅游款逃跑,游客利益严重受害的事件。
市民五一出游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看“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防止上当受骗。
警示二:签订合同避免马马虎虎
市民在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仔细严谨,用尽可能详细的文字将旅游过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加以说明。旅行途中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都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行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行程,如有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规定、临时交通管制、游客特别要求等需要变更行程的,应事先征得双方同意并签订临时变更协议或表示同意的亲笔签字。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出行前,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之前,要认真阅读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条款中的违约条款,如果旅游者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出游,同样要负违约责任。
警示三:线路特便宜想想再报名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个别旅行社总是以压低价格的手段招徕客源,其必然结果就是导致行程中增加旅游项目,如:强制购物、强迫消费。因此,游客在消费时一定要理性,不要认为价格最低的就是最好的选择,要做到明白消费,尽量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旅行社也有义务将旅游者的额外费用明示。遇到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况,游客要保存证据,及时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市旅游质监所将依法处理,维护游客权益。
警示四:旅游消费要理性
市民在旅游过程中面对地接旅行社导游对某个旅游项目或购物店的游说,要有把握自己购物欲的能力,如果同意去增加的旅游景点游览,可以与导游签订补充协议。同时,购物要十分谨慎,最好不要买价格高的贵重物品,不要轻信店主等人对所售物品的夸夸其谈。万一购买到质价不符的商品,也不要自认倒霉,要在第一时间找店主或地接导游要求退换,如果返程后再退货,既麻烦还可能会遭受损失。例如,有的旅游者喜欢刷卡交费,这样银行收取的异地手续费就不能退还了。
警示五:遭遇纠纷千万别罢游
旅游所涵盖范围较广,涉及部门也较多,所以五一黄金周旅游途中难免发生不愉快甚至游客利益受损的事情。发生不愉快是旅行社和游客都不想看到的,但有些事情旅行社并不能左右或当场解决,需要公安、交通、劳动、卫生、质检、保险等许多部门认定、裁定后,才能确定责任方及理赔具体事宜等。旅游途中一旦发生服务质量等问题,游客千万不能采取“罢游、罢住、罢行”等过激行为,避免使得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利益的侵害者,扩大损失。
出现问题后,游客应首先跟旅行社进行交涉,争取在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影响继续恶化。同时还可以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不能在当地解决,游客可以在返程后向石市旅游质监所投诉解决。如果旅游者投诉事实属实,市旅游质监所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并责成旅行社予以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旅行社,质监所依据有关法规可以动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给予理赔。所以,游客大可不必采取过激行为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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