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游客!请您登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热点资讯排行
免费旅游信息发… (7-19)
中国旅游联盟2… (9-20)
热烈祝贺中国旅… (6-19)
中国旅游联盟网… (7-19)
中国旅游诚信宣言 (7-21)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烟台市导游服务… (12-28)
热烈祝贺中国旅… (1-14)
2018年国际… (5-15)
2019中国旅… (4-22)
更多>>
 
  关键字:
行业新闻
   
新疆出台办法规范景区票价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发布日期:2009/8/5 来源:中国旅游联盟网 点击次数:654次

    为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公布了《新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办法》明确规定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建立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商业性投资建设的人文景观票价由市场调节。

  《办法》规定,新疆价格主管部门将直接定价管理国家5A级景区和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上的景区;各地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拟定调整标准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也须报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除此以外的其他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将由各地、州(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确定管理范围。

    《办法》规定,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新疆各地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向社会免费开放;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也要实行免费开放;游览参观点内公共厕所不得另行收费。

    《办法》要求各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的要予以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

    《办法》还规定,新疆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一经确定,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内外有别”。中国旅游报

关闭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取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行为,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版权所有©中国旅游联盟网, Copyright 2006-2008 
电话:4000161890 传真:4007085198转6813888(全国免长途) 联系管理员:web@cnta.net
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35号 QQ:156994168 MSN:dfcy@hotmail.com 备案编号:鲁ICP备05022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