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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武汉消协发布旅游警示 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
发布日期:2007/4/22 来源:中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 点击次数:1347次

    “五一”旅游高峰即将来临,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昨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旅游陷阱”。

    消费者选择旅游公司时,需查看其是否有旅游部门核准的经营资质,并要求其提供地接旅游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资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要将日程安排、住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购物次数等加以明确,凡遇含糊不清的内容,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说明。旅游购物时,消费者要主动索要有效购物凭证。在香港购物时,还要尽量选择贴有“优”或“正”字标志的商家,确保正版正货。

    消协还特别提醒,目前,个别旅游公司对“老人”和“儿童”等消费能力相对较弱的消费者实行加价收费,消费者对此须留心,因为加价旅游的背后往往是过多的自费项目或购物安排。同时,消费者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避免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陷阱。

    旅游中一旦发现问题,消费者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如出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情况,应及时报警。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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