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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发布"五一"黄金周旅游警示
发布日期:2007/4/26 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次数:859次

    “五一”黄金周马上要到了,想出游的人们怎样才能度过一个称心、省心、舒心的假期呢?记者昨日从唐山市旅游局获悉,针对唐山市旅游市场上的情况,旅游局为广大市民发出黄金周旅游警示。

■警示一:正规合法旅行社是首选

市民出游时,要选择“三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的正规、合法旅行社。据了解,目前唐山存在不少无证经营的旅行社营业部、没在唐山旅游部门登记的外地景区办事处以及一些无证导游,唐山还曾发生过“黑办事处”骗取游客旅游款逃跑的事件。黄金周前,旅游部门将对此展开专项执法行动。

■警示二:不要只看价格高低

游客遇到同一线路不同价格的情况后,不要仅以价格高低进行取舍,而应该比较团费中所包含的旅游项目和服务档次等。价格极低容易导致行程中强迫消费者购物等行为。

■警示三:旅游合同必须签

旅游合同是游客与旅行社互相履行权利义务的证明,会对旅游行程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旅行途中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都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行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行程,如有特殊情况(不可抗因素、政策性规定、游客特别要求等)需要变更行程的,应事先征得双方同意并签订临时变更协议或表示同意的亲笔签字。”旅游局质量监督处负责人称。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游客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出游,同样要负违约责任。

■警示四:游客需合理维权

在旅途中游客要理智购物,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

游客要做到心中有数,进行合理维权。在旅途中遇到旅行社违约,游客应与全陪导游或旅行社协商解决,不能盲目采取“罢游、罢住、罢行”等过激行为,影响其他游客权益。若因客观原因旅行社不能按约定实施,游客应注意保存证据,可在返程后再向旅行社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旅游过程中,当地导游会让游客填写游客意见单,若游客对服务不满意,应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作为团队旅游服务质量的参考标准,也是游客的索赔依据。

需要提醒的是,游客外出旅游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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