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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南京两地旅游质监所联手
发布日期:2007/4/28 来源: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点击次数:1048次

  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我市的旅行社将有望不用再为因为组团和地接产生团款纠纷而烦恼了,近日,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达成统一意见,今后黄山和南京两地旅行社组团和地接过程中如果产生团款纠纷,将可通过两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协调签署承诺书,确定团款付款时间方式和旅游服务质量等相关问题,防范因团款而产生旅游投诉,确保游客和旅行社的切身利益。据了解,这种由双方旅游主管部门协调签署承诺协议防止旅游投诉发生的管理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今后有望推广普及,将从根本上减少旅游投诉的发生。

  如果组团旅行社不按时付清团款,地接旅行社怎么办?如果组团旅行社付清了团款后地接旅行社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又该怎么办?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组接旅行社双方,也因此引发不少旅行社团款纠纷。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说,近一段时间,他们接到了几起因为团款纠纷而产生的旅行社投诉,大多是因为组团旅行社未能按时付清地接旅行社团款,而导致地接旅行社在服务质量上出问题,“按照现行的旅游相关法规规定,我们作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行社之间的团款纠纷是不便介入的。”该工作人员说,但是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任其发展,最终将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不过关和旅游投诉增加,影响黄山旅游城市的形象。

  “经过多方商议,我们认为,由组团和地接双方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牵线担保,双方旅行社共同签署承诺书,确定团款付款时间方式和旅游服务质量等相关问题,是防范因团款纠纷而产生旅游投诉的有效办法。”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说,他们通过同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联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4月23日协调了黄山和南京两家旅行社签署了第一份承诺书。

  两家旅行社承诺,黄山方面旅行社在4月23日前将所有应付团款结清,南京方面旅行社必须保证地接团队质量;如果因南京方面旅行社地接黄山方面旅行社团队而产生的团队服务质量问题,南京方面旅行社承担华东段全额赔偿责任,黄山方面旅行社承担黄山段全额赔偿责任;关于承担赔偿金额由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同协商认定,两旅行社服从认定,并在10日内付清认定的赔偿金额。双方旅行社承诺按合同办事,确保游客旅游质量,一起可能因为团款纠纷而产生的旅游投诉被成功地控制消除在萌芽状态。

  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表示,这种由双方旅游主管部门协调签署承诺协议,防止旅游投诉发生的管理模式,将有效防止旅行社因为团款问题而造成的旅游投诉,建议我市各旅行社同外地旅行社在履行旅游服务合约过程中产生团款纠纷时采取此种方式,并要求旅行社在签署合约时将双方商议确定的团款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写入合约,从源头上避免纠纷投诉的发生,如果发生旅游纠纷投诉,可以拨打黄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监督投诉电话:0559-2517464和0559-3282828,通过正当渠道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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