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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规范》11月1日起实施 客流超限可封站
发布日期:2009/10/14 来源:中国旅游联盟网 点击次数:692次

    今后,地铁车站将确定客流警戒线,一旦出现客流骤增,超出车站最大通过能力时,将采取临时封闭车站进口措施。昨天,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本市首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已发布,并从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明确要求,在客流达到车站最大通过能力70%时,采取分流限售措施;在客流达到车站最大通过能力90%时,采取暂时停止售票措施;在客流骤增超出车站最大通过能力时,采取临时封闭车站进口措施。

  标准首次对轨道交通的运营时间提出明确要求:运营线运营时间全天一般不小于17小时;首班车发车时间不迟于5:30;末班车发车时间不早于22:30。

  标准还首次对轨道交通的相关运营指标进行了量化,如规定:对乘客投诉应在接到乘客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列车服务正点率须达到98.5%;乘客投诉率不超过3次/百万人次;车站、列车清洁合格率不低于95%等。

  在标准中注意到,对轨道交通的车站服务,标准专门提出了要求,如:车站的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等公共区域应保持通畅,服务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车站应为乘客提供公共卫生间及消防设施;应注意站台乘客的安全状况,提醒乘客不要越过安全线或倚靠屏蔽门;发售车票、售卡充值应迅速准确,减少乘客等候时间。

  标准尤其首次明确提出:车站服务应阻止携带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物品、超长(1.8米以上)物品、笨重物品、妨碍车内通行和危害乘客安全等禁带物品及动物的乘客进站乘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站乘车。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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