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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东籍居民自12月15日起可在深圳直接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
发布日期:2009/11/17 来源:中国旅游联盟网 点击次数:589次

    17日从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到,深圳市将自12月15日开始,为常住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工作。这标志着广东省以外的常住深圳的居民,今后不用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就可以直接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大大节省了往返时间和经费。

    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常住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工作,是支持香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人员往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居住证,且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户籍居民;二是属于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从业人员;三是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在逃人员和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人员。

    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原件和在职证明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或1年一次赴香港“个人游”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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