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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公告
   
辽宁省旅游质监所发布2010年春节黄金周出游提示
发布日期:2010/2/1 来源: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点击次数:1322次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此发布节日期间出游提示:
    一、要找正规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出游。
    报名时,要核实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出境旅游,还要核实《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是否有出境旅游服务。
    二、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旅行社行程中出现的模棱两可的表述要在合同中明确,合同上应加盖旅行社公章,并保留好合同、发票、行程单等相关的资料。
    三、购物和自费项目要理性。
    购买商品时尽量不要冲动,购买时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作维权依据。
    四、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购买。
    旅行社按规定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是不能替代游客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建议游客出游时购买游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增加抗风险能力。参加高风险游览项目的旅游产品时要量力而行,注意安全,避免伤害。
    五、要文明出游。
    旅途中要遵守社会公德,和睦相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文化,风俗民情。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一个有品位的旅游者。
    六、理性维权,及时投诉。
    黄金周期间出游集中,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服务质量等问题,应积极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不宜采取过激行为,应以平和的心态将损失降到最低。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电话。也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回到报名所在地,向当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投诉电话:024-86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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