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三亚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日前,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专项整治行动(简称“双提高”大行动)。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三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构建和谐三亚的战略目标,以交通、卫生整治为突破口,组织实施“十六条措施”,全面开展以提高三亚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造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
一是“双提高”大行动的时间安排2007年3月至10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1)调研准备阶段。(2)宣传发动阶段。(3)组织实施阶段(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5)总结考评阶段。
“双提高”大行动最后将对相关单位进行考评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没有明显改观的,启动问责制,予以追究。
二是“双提高”大行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具体负责联络协调、督查落实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职责分解是根据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同志提出的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十六条措施”,内容是:(1)大力开展交警、执法人员和司乘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交通法规、党纪政纪、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切实提高交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水平。(2)组建综合整治突击队,处置突发事件,深入开展交通整治工作,维持城市拆迁治安,确保突击队各项工作的落实。(3)在全市主干道安装“电子眼”,加强对主干道的全程监控。(4)完善公交线路和设施,合理规划和增开公交线路,改善市民和游客出行方便,并完善交通标志和路牌等道路指示设施(交通标志和路牌文字内容要有中英文对照)。(5)规范出租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厉查处“黑车”。(6)全面整治摩托车,从源头上着手,市区继续停止办理摩托车牌照,坚决取缔“摩的”,研究限制和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逐步铺开。(7)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问责制。(8)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城镇市民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9)加强防范控制,严厉打击公共场所扒窃行为。(10)坚决打击缺斤少两欺客宰客行为,对因监管不力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没有明显好转的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问责,追查责任。落实严格的退出机制,对情况严重的,实行“一次性死亡”机制。(11)规范酒店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12)建立中小学校治安责任制,确保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学校治安问题较为严重或整改不力的校班子,实行集体问责,对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13)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一个适合市情而又切实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动执法力量下移和环卫体制改革。(14)建立基层防控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15)建立市领导巡查制度。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我市旅游服务和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16)实行领导承诺制,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须做出承诺并践行。
三是 双提高”大行动工作要求。(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双提高”活动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调研,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在分工基础上实行集体负责制,确保“双提高”大行动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落实责任,网络管理。实行网络化管理,使每项工作的分解都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到岗到责到人,任务清晰,责任明确,保障措施具体,实现责、权、利相统一。(3)加强纪律,提高效率。各部门各单位在“双提高”大行动开展过程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杜绝推诿拖拉、敷衍塞责行为,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和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和误事追究制,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4)转变作风,文明执法。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依法办事贯穿始终;出台直接影响或改变群众生活的行政措施,要依法进行听证或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执法人员要带头文明执法,严禁执法犯法。(5)应急调度,确保畅通。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投拆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和电话,24小时无障碍接听和处置投诉,做到全程跟踪、负责到底;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和各部门相应机构专线电话向社会公布。(6)加强宣传,舆论监督。市委宣传部要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将市委、市政府开展“双提高”大行动的指导思想、整治决心、工作部署、行动方案、具体措施以及对机关干部的监督机制等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以及其它重大事件,定期向社会发布;增强新闻透明度,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客观如实进行报道;对表现突出的,要广泛宣传,树立榜样,对工作不力的,不护短不遮丑,坚决予以曝光。(7)方便群众,首问负责。在整治行动中,第一受理或处理人为该事项责任人,负责将工作落实到底,全程追踪,不准推诿。
四是双提高”大行动工作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将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到岗到人,落实细化措施;对工作不到位或失职的,要对班子集体问责,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对领导打招呼、批条子、干预执法等行为要及时查处。监察部门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